江苏省教育厅明确: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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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基函〔2021〕8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把握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重要性

  科技进步、社会发展致使中小学生越来越普遍使用手机进行资讯查阅、资料查询、人际交往和自我表达,手机的使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学生与教师、家长和社会的沟通联系。但由于手机的娱乐功能和交际功能越来越丰富,以及中小学生心智还不成熟,部分自控能力较弱的学生过度使用手机,沉迷于网络游戏和交友聊天,导致学习不专心、视力下降以及亲子关系紧张,严重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各地各校要从为党育人、为国育人、为群众办实事的高度,切实加强学生手机规范管理,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手机。

  二、科学制定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实施方案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要求,认真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指导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学习生活实际的手机管理实施方案,做到“六个明确”:一要明确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的条件;二要明确手机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三要明确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便捷联系的公共通道;四要明确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五要明确家长对孩子使用手机监督管理的教育职责;六要明确对违规学生的惩戒办法。

  三、协同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教育引导

  各中小学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提高信息素养和手机自我管理能力;要坚持“五育”并举,拓展社会资源,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和“适合的教育”,让学生的学习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为手机远离校园、学生远离手机创设更加有利的环境;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载体,引导家长以身作则、以疏导为主,帮助孩子严格执行事先与父母达成的约定,有效控制好使用手机的时长。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请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本地落实情况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025-83335604,邮箱:1255758937@qq.com 。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2月28日

  https://edu.sina.com.cn/zxx/2021-03-05/doc-ikftssaq1446767.shtml